會員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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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必填的資料
入會申請手續:會籍可由本人親身前來、或授權他人代辦、或郵寄申請。
申請表格
請以英文正楷填寫,姓名必須與香港身份證相符。會員會籍屆滿前或逾期後100 天內續期,無須填寫申請表格。
身份證明(請出示下列其中一項正本或副本)
  • 香港身份證 或 商業登記證 (如司機:有效香港的士駕駛執照, 車主:一個的士牌簿)副本。
  • 相片規格
一張拍攝於最近六個月內之全新淺色背景半身正面近照證件相片(50 x 40 毫米)。生活相片及已使用過之相片均不會被接受。
繳費方式(請選擇下列其中一項,所有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現金/支票 : 劃線支票抬頭人為「推動的士發展聯會」,期票恕不接納。
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只適用於郵遞申請)
郵遞申請需時約兩星期,只接受支票繳費(請勿郵寄現金),如因郵遞失誤,本會恕不負責。申請人必須將全部所需文件連同一個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郵寄至本會。
本人證實所提供之資料全部真確。本人已詳閱上述之條例通知並明白及同意遵守貴會會章及會規。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通知
  1. 收集目的:對於這份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推動的士發展聯會將用作本會或協辦人仕和團體於接受、管理及推廣會籍申請,各項康樂及活動之用。
  2. 資料轉移對象類別:你在這份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能會為上文第一段所述目的而向政府部門、協辦人仕和團體披露。
  3. 拒絕申請:你所提供之資料將會用作本會處理申請之用,如你未能提供全部資料,可能會導致你的申請被延誤或拒絕。
  4. 查詢個人資料: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 及22 條,以及附表1 第6原則的規定,你有權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索取或改正資料,請以書面方式寄達下述第5項之人員。本會於處理索取資料的需要時,或會收取小額費用以彌補有關的開支。
  5. 查詢:如對這份表格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有任何查詢,包括查詢及改正資料,應以書面向本會主任秘書聯絡。
  6. 用途:如你並不希望本會使用此表格內的資料作本會或協辦人仕及團體作推廣服務之用,請以書面通知本會上述第5項之人員,惟因我們需時處理,你可能仍會在短時期內收到有關郵件,如有不便,敬請原諒。